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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奉新县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9 16:04:23  字体:[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奉新县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经县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新县县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29个县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241项,主要包括工商管理、证件办理、社保救助、公共安全、教育培训、就业执业、房屋租售、纳税缴费、就医保健、婚育收养、气象环保、金融服务、三农服务、物价管理、备案登记、商贸服务、司法公正、民族宗教、土地登记等19个主题。县直各部门要深入广泛宣传,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和行政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公布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尽快将公共服务事项要素录入江西政务服务网-奉新县分厅,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本单位实施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并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进行流程再造,不断简化、优化服务流程,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推行“一次办好”政务服务改革,实现简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服务对象在窗口即来即办;较复杂的政务服务事项,服务对象一次在窗口交齐材料,由窗口实行内部流转,并做到办结时限较法定时限缩减三分之二,切实推动行政提速、服务提质、效能提升。